关于开发网络版校友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七十周年校庆工作要点要求,需制定网络版校友录,请各二级单位收集校友资料,将本部门校友信息于2008年3月31日前以excel表格形式,将电子文档报校庆办公室,2008年下学期入学的学生信息请于9月15日前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象
凡在湖南国立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大学三个阶段,包括长沙师范专科学校、湖南艺术学院、湖南体育学院、湖南教育学院、湖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作、学习过的人员均视为我校校友。
二、 要求
(一)学校教职工信息的收集
1.请各处室办部、各二级学院将本部门的在职教职工、退休教职工及调离教职工(已不在本校)信息报校庆办;
2.校领导、校督导信息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收集;
3.离休教职工信息由离退休处负责收集。
(二)各学院校友信息的收集
1.请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历届本专科生、博士生、硕士生、成教脱产生、函授生、夜大生、自考生、进修生、干训生、肄业生的信息收齐后报校庆办;
2.在校学生信息收集;
3.各学院收集名单续1998年学校60周年校庆时所编纂的《校友录》;
4.关于合并的院校
① 原湖南教育学院由校庆办负责(信息收集始于教育学院建校)
② 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由法学院负责(信息收集始于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建校)
③ 原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由医学院负责(信息收集始于1911年建校)。
三、收集校友信息方式建议:
1.各学院根据每年新生注册名单将校友名录收齐
2.校友信息由各学院委托各年级各专业的联络人收集填写,学院汇总。
3.将校友信息、部门教职工人员信息核对后,分别汇总于校友信息登记总表、学校教职工信息表(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四、表格下载
请各部门下载校友信息登记总表、学校教职工信息表。
校庆办公室
2007.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