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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召开


发布人:日期:2018-10-22

10月20日上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201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开幕。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湖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康为民、我校副校长周俊武等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秦天宝主持。

周俊武向与会领导和专家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环境治理和保护既要靠全体公民的自觉,也要靠法学理论的完善和法治体系的健全。保护好一方山水,呵护好生态环境是全体师大人的共识,我校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法学的科学研究。他指出,此次会议为我校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有利于推进我校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完善,促进我校环境法学学科学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希望与会专家为我校法学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不吝赐教,并预祝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吕忠梅指出,当今所处的生态文明时代背景、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以及中国法学会有力的指导为环境法学的发展创造了机遇,提供了人才。她总结了2017年研究会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希望与会成员围绕会议主题认真准备,积极交流学术观点,形成高质量的会议成果,为国家流域治理的法治建设、环境法的建设乃至整个法学的建设做出贡献。

康为民介绍了湖南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和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近年来取得的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成果。他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指出从业者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做好全面依法治国的智囊团,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守望者,并希望此次会议能为湖南省破解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问题带来新思路、新理念,为推动美丽湖南建设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智力支持,为我国的“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谢勇表示,此次会议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政治自觉和学术探索的好机会。他提出,环境法学研究要坚持推进生态法治文化创新机制的研究和建设;坚持以回答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整体素质的主题方向。

任海泉代表中国法学会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向与会人员致以问候。他指出,2017年是中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年,生态文明立法、执法、司法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步。他提出,环境法学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抓住历史机遇,立足当下,加快推进新时代环境法学技术理论的构建,科学设定环境法学研究的学术标准,正确处理学术建设和学术研究的关系。

据悉,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我校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主题为“新时代环境法的新发展——流域(区域)环境法治的理论与实践”。20日至21日,与会专家将就“流域(区域)环境法基础理论”“流域(区域)环境法基本制度”“国际法与比较法中的流域(区域)环境问题”“流域(区域)环境纠纷解决”“其他环境法理论与实务”五个分议题展开分组讨论,并在之后进行小组个人发言,由各组推选代表向大会汇报分议题讨论情况和成果。

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司法部门、环保组织的350多名环境资源法学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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